关于进一步完善标准化考点建设网上巡查系统功能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招生委员会、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考试管理,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切实维护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安全和秩序,根据511-12日召开的教育部“ 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最新要求,针对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网上巡查系统建设工作,在原有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需增加视频监控点位,进一步完善覆盖范围,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试卷保密室、考点试卷交接、分发、回收场所必须安装两个以上(含两个)摄像头,对角安装,在试卷保管及试(答)卷交接时,实时、全方位、全程监控和录像,要求同时监控到场所内所有工作人员的正面、背面,且图像清晰;对楼梯、通道等试卷流转区域的监控尽量加装,确实不能到位的,要加强管理人员力量,确保试卷流转过程在工作人员视线监控之内。

2.“外语听力考试播放控制室”须安装视频监控,实现实时、全方位、全程监控和录像。

3.建设规范: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网上巡查技术标准》以及我省下发的相关技术文件执行,对切实不能联网监控的,必须保证能本地全程监控、录像。

3.时间要求:在2012年普通高考使用上述场所前,完成建设、调试工作,并投入使用。

各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组织和协调,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不等不靠,确保建设工作按期完成,确保高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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