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动员会议
  发布:[综合部]     发布时间:[2017-07-06]     次数:[]

7月6日上午,我省召开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动员会。对参加2017年高考录取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动员培训和廉政教育。

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教育考试院院长杨勇同志对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了工作动员和安排部署,对全体工作人员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讲政治,确保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要求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维护平安高考的大局,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二是讲规矩,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要求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全面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公平公正;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树立“零起点”的工作态度,认真学习,摒弃惯性思维,把各环节工作都按照第一次从事来要求自己。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考试工作禁令,按照教育部“十公开”要求,认真做好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三是抓监管,加强纪检监察力度。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用铁的手腕整治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用铁的纪律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四是讲安全,坚决防范录取工作风险。要做好考生信息安全防范,严防信息泄露、病毒感染和黑客入侵,提高保密意识。五是讲责任,抓好各项制度落实。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服从调度,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各县区信访咨询服务站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切实做好信访接待和政策咨询工作。各高校要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加强自我监督,落实第三者监督,严禁以不当方式争抢生源。六是讲服务,维护高校和考生的合法利益。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要坚持以考生为本,优化各项服务措施,优化服务流程,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服务质量,为我省争取更多的优质计划,为我省考生创造更多学习机会。

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省教育纪工委书记张庆文同志就严明招生纪律,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全体同志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监督,明确两个责任落实,促进教育公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扭住责任使命的总开关,为实现我省“阳光高考”努力工作。

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高志良对录取工作组织机构、职能分工作了安排部署。

会议由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李鑫主持,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纪委副厅级纪检监察专员于国莹出席会议。

会议在全省各市、县(区)设分会场。省录取现场、省内各高校、各市教育考试机构、高中阶段学校、信访咨询服务站等所有参与高考录取的工作人员都参加了会议,实现了动员、培训全覆盖。录取工作从7月7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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