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招生考试专项一般资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科研评价部]     发布时间:[2021-04-25]     次数:[]

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

科学研究项目(招生考试专项)一般资助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招生考试专项)课题管理工作,按照教育厅《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立项的一般资助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准备

1.一般资助项目负责人须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1),阐明研究计划落实情况、研究进展情况、研究工作遇到的主要困难及拟采取措施等,并附当前成果佐证材料;

2.如科研课题涉及重要调整,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变更申请表》(附件2)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二、有关要求

1.一般资助项目负责人请于515日前将《中期检查表》(一式五份)邮寄至:河北省 石家庄市 红旗大街231号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研究室。电子文档发至jkyjs@hebeea.edu.cn

2.无故不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材料将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并通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联系人:刘娟、高振华   电话:6600719266007023

附件:1.中期检查表

2.变更申请表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42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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