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中等学校考试招生部] | 发布时间:[2018-07-05] | 次数:[] |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结合全省中考生源和计划编制以及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情况,在征求相关部门和各市意见的基础上,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了今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各批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现予以公布。 1.3+4本科(不含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72分。 2.3+4本科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07分,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3.五年制和3+2高职(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00分。 4.五年制和3+2高职艺术、体育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40分,专项测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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