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等3个专业停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     发布时间:[2019-01-03]     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的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专业报考情况,经与主考学校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调整《关于专业停考和主考学校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冀考委自〔2018〕3号)中公共关系等3个专业的停考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和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停考,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

2.在停考过渡期内(2019年下半年至2021年底),继续安排以上3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和毕业审核,实践性环节及毕业论文的最后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申请以上3个专业毕业的在籍考生,需在过渡期内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并办理毕业。

3.停考过渡期满,不再安排以上3个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从2022年开始停止颁发以上3个专业的毕业证书,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和学分继续有效。未获得以上3个专业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正在开考的专业继续学习,具体课程的使用条件应符合转入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均一致的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

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准确的通知广大考生,认真做好专业停考的各项善后工作,确保此次停考工作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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